一、[简介]
个子矮小,骨量适中,胸深。整个身体的侧面轮廓的比例是长度远大于高度。尾巴位置非常低,而且象狐狸尾巴。给人的整体印象是:漂亮、有力的小型犬,速度和耐力都非常好,聪明,结构坚固,但不粗糙。
二、[体型]
整体的平衡比绝对尺寸更重要。自然站立时,雄性和雌性的肩高都大约在10.5~12.5英寸。身高(马肩隆到地面的垂直距离)和体长(从胸骨到臀部后面[坐骨突起的位置]的水平距离)的理想比例约为11.8。雄性理想的体重约为30~38磅;雌性的理想体重约为25~34磅。整体比例不协调,体型太大或太小属于严重缺陷。
三、[头部]
头部精致,与性别及体质协调一致。决不能太大而笨重,也不能太小而纤细,与其他部位不协调。表情为警惕、文雅、警觉,且保持友好。眼睛从中等大小的略大,不突出,眼圈为暗黑色,眼角清晰。位置分的比较开。眼睛颜色深、且与被毛颜色相配。兰色眼睛(包括眼睛有部分位置为兰色),或一个眼睛兰色、另一个眼睛暗黑色,允许出现在兰色芸石色狗的身上,出现在其他颜色的狗身上则属于失格。与整体尺寸相比,耳朵显得大而显眼。耳尖略圆,而耳廓则非常健壮。耳根适度宽阔,立耳,警惕时略向前转。当耳朵竖立时,耳尖距离略宽,从鼻尖到眼睛中心画一直线,正好能延伸到耳尖。小耳朵或尖耳朵属于严重缺陷。垂耳属于失格。
脑袋:两耳间的头顶适度宽阔且平坦,后枕骨无明显突出,向眼睛方向逐渐变细。两眼之间略微降低。面颊平坦,眼睛下方,与前脸结合处,有雕塑感。颧骨不突出。口吻的长度(从鼻镜到止部的距离)略短于脑袋的长度(从止部到后枕骨高点的距离),口吻于脑袋的长度比大约为34;口吻圆但不钝;锥形但不尖。口吻的轮廓于脑袋的轮廓相互平行,但略低于脑袋的轮廓,主要是由于有一个清晰,而适中的止部。
鼻镜为黑色,兰色芸石色的狗除外,兰色芸石色的狗好是黑色鼻镜,但蝴蝶鼻也可以接受。其他颜色的狗如果鼻镜不是黑色属于失格。嘴唇紧密而简洁。颚部结实、整洁。下颌深度适中,延伸到鼻镜,而且下巴较圆。牙齿结实而整齐。剪状咬和为首选。上颚突出式咬和、下颚突出式咬和、牙齿歪曲都属于严重缺陷。
四、[颈部、背线、身躯]
颈部长度适中,肌肉发达,无赘肉。尤其是雄性,颈部非常发达,但与整体比例协调。颈部向前伸,与肩部结合良好。背线水平。身躯长而结实。胸部宽度适中,胸骨突出。胸部深,肋骨支撑良好,为肺部提供足够的空间。肋骨向后延伸。腰短,结实,适度上提。腰窝清晰。
臀部略微向下,向尾巴方向倾斜。
尾巴:位置相对于身体而言,比较低,且延伸到飞节。站立时和漫步时,尾巴笔直下垂;当他突然奔跑时,尾巴举起,与地面平行;兴奋时,尾巴向上举起,但决不卷曲在背后。尾巴位置高属于严重缺陷。
五、[前躯]
宽度适中的胸部,向下逐渐变细,在前肢之间放松。肩胛骨从马肩隆向下、向外充分倾斜,给肋骨提供足够的扩张空间。肩胛骨长而向后倾斜,与上臂结合并与上臂成接近90度的角。上臂骨与肩胛骨长度大致相等。肘部贴合身躯,既不松懈、也不拘谨。前臂(尺骨和前腕骨)顺着肋骨的扩张而弯曲。这种弯曲使手腕(腕关节)之间的距离比肘部之间的距离近。骹骨结实而柔韧。狼爪切除。
足爪相当大,且圆,脚垫厚实。脚尖略微向外,从宽度上看,在与肩部相对应的位置,行走时,保持能笔直向前。从上面观察,向外的偏转与中心线之间的角度不能超过30度。脚趾不能张开。正确的卡狄根,前肢既不是笔直的,也不过分弯曲,而显得不健康。从整体来看,这样大小的狗,相对的骨量显得十分充足,但不过分夸张,而显得粗笨,或不够敏捷。笔直指向前方,指向错误属于严重缺陷。
六、[后躯]
肌肉发达且结实,但宽度略小于肩部。臀骨(骨盆)从臀部略微向下倾斜,在臀窝处与大腿骨形成直角。后膝关节和飞节角度适中。飞节位置低。跖骨垂直于地面,且彼此平行。狼爪切除。足爪笔直指向前方,比前肢足爪略小,更接近卵形。脚趾圆拱。脚垫厚实。
总体来说,后躯必须有足够的力量推动这个矮小的,但相对较重的牧羊犬有效地穿越各种地形。
七、[被毛]
中等长度,非常浓密的双层被毛。外层披毛在质地上略显粗硬,决不是刚毛状、卷曲状、或丝状。被毛平滑的躺着,并能抵御恶劣气候。隔热的底毛短、柔软而浓厚。正确的被毛是:头部、耳朵、腿部的毛发短;身躯的被毛为中等长度;略长的被毛出现在脖圈、大腿后侧(形成短裤)、及尾巴下面。被毛不应该太夸张,看起来象个毛球。这个品种会季节性脱毛,如果因季节原因而缺乏底毛,但毛发是健康的话,不属于缺陷。除了修整足爪的被毛外,不允许修剪被毛,但如果需要,可以修剪胡须。被毛柔软、长度一样、刚毛状、卷曲、丝状、太短、太平都属于缺陷,过长的被毛,或象个毛球的样子都属于非常严重的缺陷。
八、[颜色]
不同深浅的红色、深褐色或带有斑纹。黑色带有或不带棕色或斑点。兰色芸石色(黑色、灰色;大理石色)带有或不带棕色或斑点。对这些颜色没有偏爱。白色通常出现在颈部(部分或形成围脖)、腿部、胸部、口吻、身体下部、尾巴尖、及头部的白筋。头部的白色不能占据主导地位,且不能围绕在眼睛周围。除了上面描述的颜色以外的其他颜色或身躯上以白色为主都属于失格。
九、[步态]
舒展、平滑。不费力。从侧面观察,小跑时,前肢向前充分伸展,抬腿不过分高,与后躯提供的驱动力相互配合。从正面观察,腿并非完全相互平行,而是略向内弯,以抵消腿短而胸宽所造成的不便。小跑时,后肢延伸到身体下方,与前肢在同一直线上移动,飞节既不向内弯、也不向外翻,随后的后蹬动作将产生强大的推动力(足爪将超过尾巴的位置)。足爪的动作平行于行走路线,决不能摇摆、交叉、或彼此相碰。突然的起伏动作、摇摆的步态、抬腿过高、来或去的时候,太紧密或太宽阔,都属于错误的步态。作为一种牧羊犬,他必须具有敏捷、舒展的动作,并且有足够的耐力来完成他的工作。
十、[气质]
镇定、忠诚、友爱、适应性强。决不羞怯或凶恶。
十一、[失格]
除了兰色芸石色外,其他颜色的狗出现兰色眼睛或部分兰色的眼睛。
垂耳。
除了兰色芸石色外,其他颜色的狗出现非纯黑色鼻镜。
除了允许的颜色以外的任何颜色。
身躯上白色占主要位置。
标准通过日期:1994年12月13日
标准执行日期:1995年 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