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桂林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从今年5月1日起,旅客携带入境宠物有了新的规定,宠物品种仅限犬、猫两种,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犬、猫应具有电子芯片,携带人还应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据介绍,新规定实施后,对来自指定国家或地区(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两证”齐全、芯片符合要求且检疫现场临床检查合格的宠物,可免予隔离检疫;对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芯片符合要求,且提供狂犬宠物病抗体检测报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可免予隔离检疫;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芯片符合要求,且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可免予隔离检疫。除此之外,需作隔离检疫的宠物,应从具有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入境,并在海关监管下接受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
对此,桂林海关提醒国际旅行人员,携带犬、猫宠物入境应提前了解海关相关规定。目前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有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目前广西各口岸不具备宠物隔离检疫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