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常州武进纺织城一中餐店,有一对顾客带着一条宠物进餐厅,并堂而皇之“与狗同桌”,而饭店对此未有任何表示。这一幕刚好被市民拍了下来,并将照片发布到本地网站上,一时间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网曝常州一餐厅出现人狗同餐 店方放任不管
近日,在常州本地论坛,据网友“热得快啊”发帖爆料:“今天在武进夏城路虹北路口的纺织城大娘水饺吃饭,短短十几分钟时间里,就有3批人抱着狗经过我的身边,我不禁感叹,常州小龙坎事件过去也没多久,难道商家还无动于衷?执法部门又在哪里呢?这家大娘水饺我去过好几次,每次都能遇到带狗的人,我也跟他们工作人员提过建议,不过店里似乎没有想整改的意思,这不今天直接在我眼前上演了人狗同食的一幕!照片中的女子把她的狗放在椅子上,还给它吃东西!事后我问过店员,店员也承认他们看到了很多带狗同食的客人,但是并没有上前制止。”
网友:公共场合 考虑下别人的感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爱狗人士对狗的爱护甚于对父母子女的关心。不过在公共场合,也请你们这个群体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接受与狗同食的环境,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接受使用猫狗使用过的餐具、猫狗站过的桌椅。除了食品与环境卫生的考虑,安全也是一个因素,猫狗毕竟是动物,万一情绪不好弄伤别人就不好了。不能简单一句我家狗很干净、我家狗不咬人,就搪塞过去了。同时商家也应该加大排查力度,不要为了照顾生意砸了自己的招牌。
消费者:多数表示不能接受
针对在公共餐饮场所出现的“人狗同桌”现象,昨天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受访者均表示,不能接受。“如果我在饭店吃饭时,看到有人带着宠物狗用餐,我当场就会向店家提出来,如果店家不处理,我会投诉。”市民杨先生表示,自己也养狗,但对于宠物卫生非常注意,就是在自己家里也会非常注意。
记者也注意到,这个帖子也成为昨天的热帖,网友对这件事情的反映也呈现一边倒的趋势。绝大多数网友对带狗用餐的顾客表示了谴责。多数网友纷纷表示:真恶心,这家餐厅不会去了,以免吃到狗吃过的盘子。
律师:如饭店放任不管属违法
那么,餐馆允许“人狗同桌”是一种什么行为呢?有律师认为,餐馆允许宠物与客人同桌进食,既违反社会公德,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益。宠物狗在饭店用餐,一方面对消费者有潜在的卫生健康方面的安全,特别是在宠物狗使用人的餐具的情况下。因为这些宠物的卫生防疫标准要比人的防疫标准低。其次,宠物狗天性好动,在饭店等公共场合时,有可能会攻击他人,给其他顾客造成潜在的人身安全隐患。
常州网友发帖曝一对顾客带着一条宠物进餐厅,并堂而皇之“与狗同桌”,店方却放任不管。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