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车撞了怎么办?浙江省嘉兴海宁市盐官镇一位市民的宠物狗被他人车辆撞死,狗主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在海宁法院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因事故造成损失1700元。
刘女士,浙江海宁人。她回忆道,2016年9月30日傍晚,在遛狗的途中,自己的宠物犬被高先生驾驶的轿车在十字路口时严重撞伤。高先生不愿送宠物狗去诊疗所医治,刘女士只能自行将宠物犬送去宠物医院治疗,但是八天后,宠物犬医治无效死亡。后经海宁交巡警鉴定,高先生负全部责任。10月10日,双方在海宁市交巡警大队盐官中队协商处协商,未协商成功。未果后,刘女士称其再次找高先生协商理赔,高先生拒绝。于是刘女士一怒之下,把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3200余元。
海宁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了解他的真实想法。被告表示,原告要求其为宠物狗赔偿3200余元属于漫天要价,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不愿与原告协商。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只是对赔偿金额认识上存在分歧,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经劝说,双方终于冷静下来,同意在赔偿金额上各退一步。十一月底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先生于赔偿原告刘女士因事故造成的损失1700元。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上类似事件,不要图省事,而应立即停车报警,由警方进行责任认定,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