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张家港市凤凰镇的市民张先生驾车出行,不慎撞上了一条价值不菲的宠物狗,并与狗主人就谁该为事故承担责任的问题引发了争执。
从张先生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影像来看,事发当天下午2时许,他行驶至凤凰镇西塘路凤凰段一个路口时,车右侧突然窜出一只体型庞大的宠物狗。他避让不及,将宠物狗撞了出去。事故发生后,他赶紧停车查看情况,宠物主人也迅速赶来,拉住了他。
宠物主人当即表示,张先生撞了他的宠物,必须赔偿。经过检查,宠物的腿部被撞伤。主人表示这只宠物狗价值1万余元,治疗所需费用不菲,张先生必须承担宠物的的治疗费用。听到宠物主人的话,张先生感到有些冤枉:他没有牵好狗,它在路上乱窜,撞“到了怎能让我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争辩得愈发激烈,终张先生选择了报警求助。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凤凰中队民警到现场后发现,事故中宠物狗腿部受伤,张先生的车辆保险杠受损。再详细询问事故经过,得知宠物窜出马路时,并没有拴好牵引绳。民警明确表示,根据规定,因宠物犬没有拴好或牵引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宠物主人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随后,民警对事故进行了认定,宠物主人不仅要承担爱犬的治疗费用,还要赔偿张先生车辆的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