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网友“飘动的思绪”发帖称,她有一张被撕碎的百元钞票,粘贴好后拿到柳江县一家银行网点兑换却遭到拒绝。
记者通过论坛联系上了“飘动的思绪”徐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手中的那张百元残币,是被家里的宠物狗撕碎的。事情发生在两三个月前,那天晚上,她的女儿半夜起来上厕所,发现家里的宠物狗正撕咬着一张百元钞票,地上四处散落着钞票碎片。
被叫醒的徐女士和家人赶紧“狗嘴里夺钞票”,并把散落在地面上的碎片一一收集起来。
“就缺失了一点点,可能被小狗吞到肚子里去了,95%以上都找到了。”徐女士颇感庆幸,她认为这种情况到银行去兑换应该不存在太大的难度。
徐女士说,自己平时上班非常忙,就没有及时到银行去兑换。几天前,徐女士开始休年假,她特地用透明胶粘好了那张钞票,来到柳江县拉堡镇的一家银行网点,但是,工作人员以粘好的碎片之间的缝隙过大为由,拒绝为她兑换。
颇感不满的徐女士于是上网发帖抱怨。她表示,虽然100元钱不多,但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不能轻易丢弃,而且按照规定银行有义务兑换残币,不能随意把市民拒之门外。
昨日下午,记者为徐女士联系了中国农业银行八一路网点。值班的大堂经理表示,残币按照规定可以兑换,但确实需要粘贴好,因为这样才能清楚地了解缺损程度。
随后,徐女士现场重新把那张破碎的百元大钞粘贴了一遍。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这张钞票缺失的部位很少,随即为徐女士兑换了等额的新钞票。
据介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任何从事人民币现钞业务的银行营业网点都有为顾客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的义务;其中,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