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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宠物是否要赔钱

发布时间:2010-06-14 来源:派多格宠物美容师培训学校 作者:管理员 点击:2507次
校园生活环境

    今天在某网站上看到一个帖子,原文如下:
    昨晚零距离说13路公交车撞死狗的责任全部是公交车驾驶员的责任,好像在声讨指责可怜的驾驶员。我了解的情况是,前天晚上快12点天黑路窄,13路车刚出南湖总站,一条可爱的狗突然横穿马路,被车撞死。随即狗主人上车把驾驶员打伤,打得驾驶员发呆,后被紧急送到医院救治,驾驶员至今不能上班。次日狗主人带人把13路南湖总站堵死,13路车无法进出,沿途大批乘客滞留,怨声载道。据说,狗主人要2万, 13路和驾驶员肯定接受不了,后给了5000元。……

    看了帖子,不得不说!
    如果说司机撞死狗的新闻本身属实,具体是怎么撞得,似乎并不重要。我的直觉,撞死拉倒!!!
    第一、城市的道路是给车辆开的,给行人走的,不是给狗用的,尤其是给宠物狗(按照狗主人赔偿2万的要求来推断)用的。
    第二、狗是畜生,不懂事,不懂得交通规则,四处乱穿,那么狗主人呢?你把狗牵到马路上,没有看管好,没有尽到监护看管之责,还怪人家司机?
    第三、如果狗是在城市主干道上被撞死的,那么不是司机该赔偿,而是狗主人该问罪。因为你没有尽到看管好动物之责,属于过失伤害(当然我国没有动物法,所以现行法律层面主张动物权利还存在困难,但是道理却是存在的),而且影响了城市交通,造成事故。从这点来看,狗主人才是司机撞死宠物狗的罪魁祸首。

    第四、自己照看不周,宠物狗被撞死,狗主人还要向司机索赔,这是什么逻辑?而且狗主人还要把人打伤(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是真更加可恶),但我们的媒体这么看待这个问题?在江苏颇有声望的南京 零距离,居然认为是公交车驾驶员的责任!我要问:媒体的操守和责任何在?
    难道富人的狗比人还要精贵?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有点良知和法律知识的公民,我听到这个新闻,首先想到的不是赔偿和责任问题,而是我们应该将狗看成怎样的法律主体?
    我们爱护动物的意识没有错,不是丧失人格,丧失尊严!我们这个社会不是什么都要拜金,向着富人!这个刚刚被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整改的问题(虽然没有直接点名,但我们很清楚其中所指),江苏某台看来是得了“拜金综合症”,哪个光鲜的名支持是因为出名不够还是故意的?(请原谅我没有看昨晚的零距离,不知道是谁主持的,总之我不能接受责任由司机来当的观点,除非司机将公交车开到小区里将狗撞死)在相亲节目中,崇尚拜金思想和思维,在公交车撞死宠物狗问题上,仍然崇尚富人至上,否则这么会得出责任在司机的结论???
    退一万步说,司机确实因为自己违反交通规则疏忽撞死狗,要赔偿,也只能按照一条普通的狗赔个100 块。否则,按照一些人逻辑,如果撞死比尔盖茨,怎么办?(请原谅,这个举例让比尔很不高兴,不过没办法,谁叫你是世界首富呢?)
    富人的宠物狗被撞死了,该检讨的是我们该不该将狗拉到马路上,我们该如何照管好狗!而不是跟无辜的人较劲?
    难道富人的宠物狗走在路上,穷人都要绕行??否则要遇到一条价值百万的狗,不小心踩了一脚,被索赔个几万,岂不是要倾家荡产?

-----------【点评】象这样的情况坚决不能赔钱。我们的社会与制度到底在向谁在倾斜?支持些什么呢?引导什么呢?法律难道不在引导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的取向吗?狗主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打人和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是错误的。两万买条狗,死了就一定要赔两万?其实狗主人和狗之间的情谊不是用钱可以买来的,我的意思是狗主人可能有钱有势,不然也不能这么闹腾。其实是狗仗人势而已......,本来觉得狗可怜,可是这么一闹,觉得人更可怜。毕竟狗再可爱,同人感情再深,像家人一样,毕竟它还是狗。你要当亲戚一样来替它维权,甚至扰乱公共秩序,我觉得过了。我们的良知与道德底线难道就这样一次次被践踏?南京彭宇案人人们做点好事要三思,要找证人,这不是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车撞了狗要赔钱,那车子还能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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