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饲养宠物的居民越来越多,一些宠物主人缺少公德意识,宠物扰民、随地拉尿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位老太太曾向记者反映:“邻居家养狗吵得慌!可大伙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让人有苦难言。”老太太所在小区大约养着10只左右宠物狗,这些主人把小区的公共环境当成了小狗的天然厕所,居民出行时常遭遇“地雷”。
狗作为人类的朋友,或出于看家护院的需要,或因为感情慰藉等原因,养狗本身并没有错,但养犬者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前不久,我市制定出台了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对携犬外出、养犬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违反规定采取的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这标志着我市养犬管理正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途径。一个巴掌拍不响,若这项工作得不到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仅靠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一厢情愿”的努力,是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
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的提高才是遏制不文明养犬现象发生的关键。在享受养犬快乐的同时,养犬者也要有所付出。比如,按时带狗去接种狂犬疫苗,既保护他人也关心了自己;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牵着狗去散步,和狗玩的安心也开心……这些举手之劳的事,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部门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养犬者努力加强自我约束、提升个人道德素质和公德意识,养犬行为就会纳入依法、文明、科学的轨道,真正实现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综合治理局面,真正实现“个人喜好”和“城市文明”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