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把栅乡六犋牛村一住户家饲养的3只恶狗追咬4名村民,致1名男童死亡,狗主人不但要承担赔偿责任,还被人民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刑罚。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因“狗咬人 ”而判处动物饲养人刑罚的案件 。(4月16日《人民日报》)
近年,狗咬伤(死)人事件时有发生。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显示,中国是受狂犬病危害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年报告狂犬病死亡人数均在3000人以上,仅次于印度,居全球第二位。
正是在此意义上,呼和浩特法院开创了“先河”,“依法”判决犬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笔者认为,这一判决表明呼和浩特法院的司法理念是与时俱进的。而且,这一判决有利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或许,本案所涉及犬主康某不服或者委屈。犬咬死人,怎么就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但笔者认为康某委屈也罢,不服也罢。具体问题还须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动物伤人,主人只承担民事责任即可,但当犬或者其他动物因性情转变,足以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时,而主人疏于管理或者懈怠则应当成为刑事责任主体。虽说,关于恶犬伤人还有待立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修法或者出台司法解释,但作为“法律仆人”的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尝试,是对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出台做铺垫。作为犬主,爱犬没关系,但不要影响和伤害到他人是起码的道德和责任。
人有养宠物的权利,但更有看管好养宠物的法律义务 。法国超过半数的家庭养有狗、猫 、鸟和鱼等宠物,其中养狗的约占 30% 。法国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狗无端伤人事件。为此 ,政府和社会各界呼吁养狗家庭切实遵守相关法律,避免无谓的麻烦。经过多年酝酿,规范家庭养狗行为的法律早在1999年初就已颁布 ,后又经修改。该法5章30款,从家养狗的定义、狗及其主人的权益和责任,到行政部门的检查和具体处罚措施,均予以严格界定。而具有攻击性的犬则被严格禁止出入公共场所;对利用狗来恐吓第三者的行为,法律将对之严厉处罚。值得一提的是,申请者还必须要办理第三者民事责任保险,以充分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因此 ,恶犬伤人,犬主获刑,无疑维护了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但笔者更期待能唤醒所有宠物爱好者的责任意识。而且,笔者还期待相关部门能借鉴国外的做法用法律严格规范养宠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