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王某在小区内张贴小广告,孰料保安将狗放出来将其咬伤,由此产生纠纷。近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同时执行和解了两起因放狗咬人产生纠纷的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工作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终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及王某分别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两起案件至此得以妥善解决。
2009年的一天,申请执行人李某、王某欲进本市一居民小区张贴小广告。而被执行人张某时任此小区的保安,不让李某等进入小区,双方遂发生争执,后矛盾激化,张某放狗咬伤了李某和王某。事情发生后,李某等向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分别赔偿李某和王某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后法院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决张某承担李某和王某相关费用。
因张某在法院判决后未履行义务,2010年初,李某及王某二人分别向龙子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通过查阅卷宗及走访当事人,得知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被执行人张某之所以对案件拒不自动履行,是因为一直认为自己没错,心中存有抵触情绪。于是执行法官便先从开解张某心结入手,耐心的一次次找张某谈心,告知他事情起因虽错在李某等人,但他放狗咬人却不应该,并向他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及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工作下,张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终与申请执行执行人某与王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