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空白,宠物肖像权惹争议
发布时间:2009-10-26 来源:派多格宠物美容师培训学校 作者:管理员 点击:1810次
肖明(化名)本想将爱狗的照片放在网上展示,与网友交流养狗心得,却没料到,南岸区一狗贩子在网上将其照片下载后,用到了淘宝网上作为卖狗的“招牌照”。
肖明通过网络联系上了狗贩子,可对方竟恶言相向。近日,气愤的肖明找到公证处,将载有涉嫌侵权照片的网页公证后,准备到南岸区法院起诉狗贩子,为爱犬讨“肖像权”。
据肖明讲,涉嫌侵权的照片是他在2003年拍的。2004年10月,他成为宠物网会员后,便经常在宠物网论坛上与网友交流养狗心得,也将爱犬的照片放到了网上。
爱犬照搬上论坛遭盗用
昨天,记者在肖明的家见到了他和他的爱犬们。据肖明说,前几天,他的一位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他,问他是不是在网上拍卖自己的雪橇犬(哈士奇)。这一问,让肖明十分纳闷。随后,根据朋友所说的网址,肖明很快在淘宝网的宠物拍卖区找到:一个注册网名叫“恋宠情缘”的店掌柜,将肖明爱犬的照片贴在网上,标价3000元起拍。
网上“卧底”查出“侵权”人
为了知道到底是谁在冒用自己爱犬的照片,肖明和朋友分别通过这个“恋宠情缘”的店掌柜留下的QQ与其在线交流。在交谈中,肖明的朋友向“恋宠情缘”表示,自己对图片上的狗很感兴趣,并希望约个地方亲眼看看狗。起初,对方非常谨慎,一直称狗在朋友那里,不愿露面。经过几翻周旋,“恋宠情缘”将手机号码留给了肖明。
表明身份惹来一顿骂
得到“恋宠情缘”的手机号码后,肖明从对方口中得知,“恋宠情缘”的真实姓名是汤某,在南岸区某地做宠物买卖的生意。
肖明在电话中表明了身份,要求对方停止对自己爱犬肖像权的侵犯。汤某马上反驳道:“胡说,里面的狗是我养的……”当肖明第二次拨通对方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照片是我们自己拍的,你要怎么样?你有神经病……”
公证侵权网页欲告狗贩
本想息事宁人,只要对方将照片换下就罢休的肖明,却被对方大骂一通。实在想不过去,肖明找到一位律师朋友,在律师朋友的指点下,肖明来到公证处,将载有侵权照片的网页公证了下来。
后来,肖明再到淘宝网查看时,发现照片已经被换下了。
肖明昨日接受采访时称,对方太不讲道理,不仅不道歉,反而还辱骂自己,对方擅自使用自己爱犬的照片,用于网上赢利,侵犯了狗狗的肖像权,“我将到南岸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为爱犬讨‘肖像权’,并索赔精神损失1元。”
律师:侵犯主人著作权
宠物到底有无肖像权?肖明应该怎样维权才有胜算?重庆名言律师事务所梅劲律师认为,由于目前国家尚无相关法律规定,宠物的肖像权暂时还无从谈起,但随着饲养宠物的市民增多,由此引发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多,考虑到宠物是主人的一种财产,以及宠物对主人的依赖性,建议立法部门重视此类问题。梅律师给肖明支招,以对方侵犯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狗贩擅自将他人的摄影作品用于商业目的,其行为侵犯了宠物主人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