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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宠寄养朋友家,因病意外死亡,主人朋友关系闹僵

发布时间:2009-09-09 来源:派多格宠物美容师培训学校 作者:管理员 点击:1964次
校园生活环境

张珍外出看望女儿,将无法随行的泰迪熊犬寄养在朋友家半个月,回来却得知狗狗因为得了细小病毒病已经病亡。张珍认为朋友管理不善,让怀有身孕的宝贝一命呜呼,将朋友告上法庭,索赔近2.4万元。

张珍告诉法庭,她咨询得知,狗狗得细小病毒病,大多是因为接触了狗的粪便。可可平时注射了疫苗,之所以得病,一定是因为李俊照顾得不周到。所以,她要求李俊对可可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可可是花6900元买的,养了两年,按每年3000元的狗粮算,两年就是6000元,还有她的精神损失1000元。此外,可可肚子里的小狗算1万元。张珍一共要求赔偿近2.4万元损失。

李俊显得很冤枉,向法庭出示了宠物医院的医疗证明。李俊认为,细小病毒病是一种狗的常见病,得上这个病,很可能是张珍没给可可按期注射疫苗所致。李俊表示,自己是无偿给张珍照看可可,因此不同意张珍提出的赔偿数额。

因为双方协商未成,法院宣布择日判决。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何桐雨律师认为,寄养宠物,宠物主人与对方实质上是一种保管合同关系,被寄养的宠物则是一种特殊财产。若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不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过上述案例,提醒大家寄养宠物切记签协议,无偿照管宠物者若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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