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河风景名胜区随地乱扔垃圾,罚款50元;乱停机动车,罚款200元以下;携带宠物狗,高罚款5000元。旨在保护黄河风景名胜区环境的《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昨日出台,7月1日起施行。
新规规定,为了保护黄河风景名胜区环境,景区内的旅游车船应当使用清洁燃料。禁止在景区内新建、改建大型燃煤炉灶、锅炉及其他污染景区环境的设施、设备,现有污染环境的设备应当限期改造,无法改造或改造不合格的应拆除。
破坏景区景物或者携带宠物狗到黄河风景区可能要面临高5000元的罚款。禁止破坏景物、景观、地质遗迹及旅游、服务、公共交通设施,禁止开山取土、取沙、垦荒种植农作物、放养家禽家畜、饲养或携带犬只,禁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有这些行为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有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焚香或使用明火焚烧垃圾、秸秆、沥青、树叶等行为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的,责令立即清除,并处以50元罚款。
另外,破坏植被、捕杀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景区内进行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破坏周围环境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进入景区内的车船必须服从景区管理,按指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场所停放。机动车船禁止鸣笛。景区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替代音响。进入景区的车辆未按指定的线路行驶或乱停乱放的,对机动车每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每辆处以20元以下罚款。
新规还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带游客进入景区,私带游客进入景区的,处以应收门票总额两倍的罚款,并责令游客补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