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好像狗倒霉,先是黑河下令杀狗,因为有传言是因为领导被咬,后迫于舆论压力,不了了之;随后,陕西洋县下达了更严格的是“杀狗令”,无论是家养的,还是流浪狗,无一幸免,两天时间内,“被捕杀的狗近万条”,洋县也成为全国第一个“无犬县”。狗的遭遇在网上引起了人的讨论,有人说,狗既成害,杀之有理;另外一部分人说,有关部门治狗不力,反倒一杀了之,有推卸责任之嫌。
其实,推卸责任的,岂止是有关部门。有些观点之所以对狗的生命如此重视,是基于一个全新的观念,那就是生物也有和人一样的生存权,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称之为“人狗平等”观念。当某个地区狂犬疫情爆发时,对于咬人的狗如何处理,那些主张“人狗平等”的人认为,政府应该加强管理,但是问题在于,管理这件事是需要具体手段的,如果您是洋县管理部门的首长,您会怎么做?有些事话好说,事难办,此为一例。
当然,洋县的问题在于没有在事情的初就采取合理的政策,以至于问题出现的时候,不得不选择直接暴力的手段。但是,如果说这真是政府的问题,也实在是有欠公允。首先是卖狗的,在宠物交易的源头就缺乏管理,以至于狗贩们把一些本不应该进入市场的宠物狗卖给了养狗人;其次是养狗的,有些人拿宠物当玩具,而不是在“人狗平等”之下把狗当成朋友,所以宠物狗往往被很轻易地被抛弃。当全社会把狗不当回事的时候,随便地卖,轻易地买,不负责任地养,杀狗,几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在这一点上,狗的灾难,不光是有关部门管理缺位的责任,更大的责任,可能还要在一些普通百姓身上找。卖狗的,养狗的固然难脱干系,难道那些不养狗的,也没有责任么?实际上,我之前所说的“人狗平等”观念,是一种环保思维在具体问题上的体现,是关于我们怎样看待人类和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大事,当狗咬人时,政府要杀,马上就有人站出来反对,可是当狗遍地都是的时候,有哪个现在一脸正气的人提出过关于流浪狗管理的有意建议呢?换句话说,我们是不是真的具有了某种环保意识,以至于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反对洋县屠狗?
其实,狗的灾难迟早会到来,即使不是洋县,也还是会有其他地方出现这种事情,问题在于,我们是不是都应该反思一下自身,然后能够亡“狗”补牢,把政策和制度假设设计到根,落实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