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港城东大街初家办事处附近,一条乱穿马路的小狗闯了大祸:一辆客车躲避它时,刮擦到了一辆轿车,还导致一辆面包车侧翻在地。
上午11时许,一小型客车沿港城东大街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突然从路南跑出来一条小宠物狗。为躲避宠物狗,客车司机张某急打方向躲避,狗倒是躲过了,但快速行驶的客车跨越双实线驶入逆行车道。
此时,恰好一辆轿车迎面驶来,眼见客车就要与之正面相撞,张某又猛地一方向盘回打,伴随一阵刺耳的刹车声,轿车还是与客车刮擦而过。客车后面的一辆面包车见前面的客车如“醉汉似的”在马路中间歪来扭去,也是急忙采取紧急措施,结果还是没控制住,面包车侧翻在地。此时,那条惹祸的宠物狗一溜烟儿早已跑得无影无踪。
事发后,市交警四大队民警现场处理事故,并联系车辆将面包车扶正,好在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
交警提示:宠物狗主一定要加强对犬只的看护,如果任其自由跑动,不但保证不了宠物的安全,更有可能给他人带来伤害。
注: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民法通则》第117条和第119条的规定。即,造成财产损坏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