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市民刘先生拨打淮海晚报新闻热线89880110向记者反映,西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处,有人在路边养鸡,“鸡笼放在路边倒也没什么,但有时候那几只鸡还会跑到马路上来,非常影响市容”,刘先生希望物主将那几只鸡弄走。
刘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天他路过西大街拐角处的工商银行附近时,都会看到那几只大公鸡在路边“溜达”,“城市不能养鸡,是国家的明文规定啊,而且就在市中心的马路上养,也太不合适了吧,希望物主注意一下。”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刘先生所说的地点,果然看到了两个鸡笼,一个鸡笼里满是黄褐色相间的毛茸茸的小鸡,很可爱,另外一个稍微大一些的鸡笼里则铺满了稻草,鸡笼内的碗里还有一点水,记者再一转身,便看到了两只鸡在工商银行门口的大树下“悠闲地溜达着”。
物主李先生是在工商银行门口做锁具生意的。他告诉记者,他很喜欢小动物,这些鸡都是他养的,“是宠物鸡,就是工作时带来的,下班后我就都带回家了,以前养过狗,被人叫唤走了,鸡比较好,不会被人叫唤走,别人抓,它们也跑得快,也就是给我做个伴,放心吧,我不会让它们乱跑的。”
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当记者把这一重要信息告知李先生时,他表示之前并不知情,并承诺以后不会再将自养的宠物鸡带到市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