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门对门的邻居,可因为各自心爱的小狗掐架,惹出了一场官司。南京秦淮法院近期审结了这起为狗讨说法的案件。
张玫和李可都是全职太太,居住在南京某高档小区内,年纪都二十出头,平日里,两人就在服饰、美容等方面攀比。闲来无事,张玫花了两千多元买了一条博美犬,天天抱着在小区里遛弯,李可见了,艳羡不已,缠着老公硬是花了九千元买了一条日本大柴犬。
某日,两人在小区碰面,博美犬想和日本大柴犬玩耍,李可一把抱走大柴犬,说道:“我这条狗狗可是日本纯种的大柴犬,哪能和那些不入流的小东西混在一起?”此话顿时惹怒了张玫,抱起博美就走。但是小区就那么大,想不见面都难,大约半小时后,两人又遇上了,就在这时,大柴犬突然奔跑过来,纵身一跃,将博美小狗扑倒在地,张玫还没有反应过来,小博美已经倒在地上,鲜血直流,不能动弹了。张玫当场大惊失色,赶紧抱起博美直奔医院。
小狗被诊断为腰部右侧受损,出血量大,有生命危险,经过多日治疗,博美才暂时脱离了生病危险。张玫光为医治博美就花掉了八千多元的医疗费,看着小博美受苦的样子,张玫十分恼怒,一定要为心爱的狗狗讨个说法,这才将李可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玫确认其在遛狗时并未拴狗绳,所以,张玫对该起事故具有一定的过错,李可也确认其狗在事发时没有拴狗绳,而且原告养的狗是小型狗,被告的是大型狗,危险性更强,所以法院酌定被告对原告因本案造成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0%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