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可以获得保险赔付,但撞死撞伤宠物狗算不算交通事故,能否理赔呢?北京新月联合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将巨女士家的小狗撞伤,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同被养犬人告上法院。本报曾在开庭时报道探讨。记者昨日获悉,此案在西城法院调解解决,出租公司赔偿养犬人500元。不过,因为是双方调解,围绕着车撞狗算不算交通事故的争论没有得到法院判决的评断。
巨女士诉称,去年8月3日,她家的小银狐犬在路上被新月联合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驾驶车辆撞伤,小狗内脏出血,多处粉碎性骨折。巨女士要求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小狗的医疗费等共计5000余元。
出租车公司则认为,事发地点属于城市主要干道,狗没有路权。行人、车辆依据交通规则通行,不应被狗剥夺权利。如果狗与人同行,应算是人的财产。车撞狗应该按照赔偿财产损失,但是养犬人带狗出行没有拴狗绳,是事故主要原因。监护人应为狗的生命安全负责,因此不同意赔偿。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出租车公司赔偿了巨女士财产损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