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我开车轧死了一条小狗,为此赔偿了狗主人200元钱。”市民赵先生对记者说,“事后我觉得自己是正常行驶,这笔钱赔得是不是有点冤?”
据赵先生讲,当时他开车行驶在晋张路上,旁边一个小区门口突然蹿出一条小狗,他来不及躲避,赶紧踩刹车,可随着一声惨叫,小狗还是被轧在了车后轮下。
事情发生后,狗主人拦住赵先生要求赔偿。由于急着去办事,加之看到狗主人伤心的样子,赵先生掏出200元钱赔付了事。可事后赵先生觉得,自己是正常行驶,是狗主人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自己这钱赔得冤。
赵先生到底该不该赔付这笔钱,记者咨询了一位律师。律师表示,如果是因饲养人没有尽到看管义务,而造成正常行驶的车辆轧死狗的,驾驶员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此引发交通事故,狗主人还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此事上,狗主人管理宠物不当在先,应负主要责任,而驾驶员属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责任,所以赵先生可以不赔付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