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一年多时间,5人团伙盗狗43条,价值2万余元。这些用毒饵毒倒的狗都被他们卖给了餐馆。
近日,黑山县法院法官介绍,黑山县农民丁某看到狗肉价格上涨,打起了盗狗卖狗的主意。他为此约来好友吕某、刘某、李某和冯某。
2008年12月一天深夜,丁某等人驾面包车到黑山某村,用铁剪子将狗链子剪断,先后将四户村民养的狗偷走。收狗户赵某明知这几条狗是偷来的,仍以每斤5元的价格收购,共付给丁某等人1130元。
随后,丁某等人连续作案。他们先驾车在村里转悠,见到狗后,把毒饵扔在狗附近,几分钟后将被毒倒的狗盗走,都卖给赵某。
至今年3月落网,丁某等人共作案35起,盗狗43条,价值2万余元。
黑山县法院认为:丁某等5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赵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丁某等五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