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强调在配种初的1—2周内,加强对受孕母犬的管理十分重要。此时尽管已配种,但母犬卵巢上可能仍有卵泡发育,母犬仍继续表现出求偶欲交配的一系列性行为,在母犬的尿液中也仍然有较高浓度的雌激素水准,能吸引公犬嗅闻并引起公犬的性激动。母犬也仍然表现出脾性急燥和起卧不安,时时寻机外出,不思饮食,频繁饮水等一系列母犬继续发情的行为表现。为了寻机外出,母犬可能跳过较高的围墙,钻过较小的墙洞或篱笆间隙,这样有可能发生再次交配,也可能因为过度活动、挤压而发生早期流产。同时,刚形成的胚胎与母体还未形成稳定的联系,母犬子宫扩约肌的强烈收缩,母体腹部受到的较大挤压都会使妊娠中断,或发生早期隐性流产。因此对完成交配时间不长的藏獒母犬必须细心观察护理,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吵杂惊扰母犬。对母犬应当单栏圈养,保持圈舍内通风、清洁和干爽。藏獒母犬在怀孕一个月后,只要细心观察可见其体形已开始发 生变化。外观上母犬的前胸部首先粗壮了,后腹部开始下垂,乳房四周的犬毛开 始逐渐脱落,说明胚胎开始迅速发育,相应母犬的食欲和食量开始逐日增加。在牧区,此时恰逢牧民冬宰,大批量宰杀牛羊所产生的废弃物任由藏獒母犬自行摄食,充分地满足了母犬及其胚胎的营养需要。母犬因之体况与体重有了明显的变化,乃至到妊娠后期其体重与怀孕初期相比,几乎增加了30%——50%。但在我国内地,一般的藏獒饲养场、饲养户,完全给母犬喂以动物性食品不现实,也不必要,还是应当讲究科学喂养。主要是可通过定期称重以确定母犬对食料的需要量。以配种时的初始体重为基础,如果每天体重的相对增长量能达到原有体重的1——1.5%,就说明无论是食料的营养水准和食物量已基本达到要求,超过1.5%或低于1%对妊娠母犬都会产生不良影响。表9—10列出对处于妊娠期的藏獒母犬的营养需要,该表以妊娠期开始的营养水准为100%,以后随着妊娠期的递进,逐步增加饲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