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闹狗”意味着犬已经具有了繁殖的能力,但是,是不是就可以配种呢?
这必须根据不同犬的体型来决定。小型犬(北京犬、西施犬、雪纳瑞、博美犬等)当
第二次闹狗时才处于体成熟期,即生后12-13各月;中型犬(可卡、大型贵妇犬、美国比特犬、沙皮犬、松狮犬、塞特犬、波音达等)的体成熟期大约在13-14个月龄时;大型犬(德国牧羊犬、日本狼青、昆明犬、金毛猎犬、阿富汗猎犬等)的身体发育成熟期是在生后的16-18个月龄时,而巨型犬(圣伯纳、纽芬兰犬、大白熊等)的体成熟期在20-24个月龄时。
由于性成熟时,身体仍然处于发育阶段,骨盆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相对狭窄的骨盆是造成母犬难产的主要原因之一;处于生长期的母犬既要长身体又要妊娠,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为了母犬的健康和幼犬的正常发育、减少初产母犬的难产问题,在犬处于身体发育成熟的阶段再配种是合理的。